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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养老金的计算方法

【文章来源:】 【发布人:姜亮】 【发布时间:2014-08-14】 【点击量:

 

 

一、基本养老金的计算方法

1、缴费年限:

参保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1)1998年7月1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满15年的;

(2)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2013年6月30日 前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

(3)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13年7月1日后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

(4)1998年6月30日前应参加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1998年7月1日以后办理参保补缴手续,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

2、按月领取:

(1)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a+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

(2)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

(3)以上两项之和为每月领取额。

二、职工如何领取基本养老金

1、基本养老保险费由企业和职工共同负担。职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必须具备三个条件:一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已办理退休手续;二是所在单位和个人依法参加养老保险并履行了养老保险缴费义务;三是个人缴费至少满15年。

2、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个人缴费满15年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市(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个人缴费不满15年的,不发给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一次支付给本人。

3、应发给基础养老金的,基础养老金由社会统筹基金按月支付;个人账户养老金由个人账户基金支付,月发放标准根据本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20。个人账户基金用完后,由社会统筹基金支付。已经离退休的人员,仍按国家原来的规定发给养老金;1997年统一全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前参加工作的人员,其退休后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

 

 

 

一、养老金计算方法与公式

计算养老金其实质就是如何计算养老保险待遇计算,那么养老保险待遇的计算公式是:

(一)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其中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 * 缴费年限*1 %

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a1/al+a2/az+ ....+an/an)/n

公式中,a1、a2 .....an 为参保人员退休前1年、2 年.......n年本人缴费工资额;a1、a2 … … an 为参保人员退休前1年、2年......n 年当地职工平均工资;n 为企业和职工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计发月数

例如:一名男职工,2010年其60岁退休,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566元。累计缴费年限为15年时,个人账户中有50000元,本人平均缴费指数为0.6。那么,他的基础养老金=(3566元+3566 元*0.6)+2*15*1%=427.92元。他的个人账户养老金=50000元/139 = 359.79 元;上列两项合并,他的月基本养老金为427.92元+359.79元=787.71元。

 

 

新的退休工资计算方法,里面提到了特殊工种

 

       (一)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条件:      

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缴纳的人员,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 工人年满50周岁,特殊工种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19971231 日以前参加工作,缴纳养老保险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19981 1日以后参加工作,缴纳养老保险费年限累计满15年;退休后按月享受基本 养老保险待遇。缴费年限累计不满上述规定年限的, 退休后不享受按月领取 基本养老金待遇。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养老保 险关系。      

(二)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办法:      

1199811日以后参加工作,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基本养老金 由: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       

219971231日以前参加工作,199811日后退休,且缴费和视 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被保险人,退休后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综合性补贴、过渡性养 老金四部分组成:      (1)、基础养老金:退休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0%   

 (2)、个人帐户养老金:本人帐户储存额的1/120   

 (3)、综合性补贴:125元;     

(4)、过渡性养老金:     

 a=职工退休时本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     

b=职工本人平均点工资     

c=职工97年底前缴费年限     

 过渡性养老金=a×b×c×1%      

职工本人平均点工资的计算方公式:      

N=年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       

M=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b=92N/92M+93N/93M+94N/94M+„„„„„+退休上一年N/退休上一 M/企业和职工1992年至退休上一年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年限.      

20080330 来源:辽宁日报       

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是辽宁省委、省政府确定的2008 年省重点民生工程之一。截至今年春节前,全省375万名企业退休人员基本 养老金月人均提高1001,并全部发放到位。养老保险基金月支出37亿  新市场营销法则 助推企业成长电子商务营销 食品餐饮营销 建筑房产营销 消费品营销 元。这是记者326日从省政务公开办、省政府纠风办联合省劳动和社会保 障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的。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负责人 重点介绍了此次调整的一些相关政策。据 介绍,这次养老金调整是2008年至2010年三年连续调整的第一年。调整基本 养老金的人员范围和时间是:200712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 续的企业退休(职)人员,从20081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08 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 养老金的通知》规定,2008年调整水平按上年全省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 10%左右确定。据介绍,2006年末我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为77 2元,2007年我省月人均增加基本养老金85, 考虑2007年新增退休人员养 老金水平和死亡退休人员对全部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的影响,预计2007年全 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为8792元。我省此次调整按照108 计算,普遍调整的标准为月人均95元,加上对重点倾斜人员特殊调整的标准 月人均增加40元,按全部退休人员计算下来为月人均5元, 合计为月人均增 100元。     

 此次调整仍采取普遍调整和特殊调整相结合办法。普遍调整重在完善办 法,与退休人员的缴费(工作)年限等因素适当挂钩,实现公平与激励因素 的有机结合,体现“多工作、多缴费、多得养老金”的激励约束机制。具体 调整办法是:先按不同时期退休人员退休时间确定基础增加额后,再按缴费 年限增加基本养老金。一是按不同时期退休人员退休时间确定基础增加额; 二是再按缴费年限增加基本养老金,体现了同期退休人员的调整差别;三是对 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科技人员、原工商业者、年满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 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一部分养老金。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08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 通知  劳社部发〔200743       二○○七年十二月十二日       经国务院批准,从200811日起,200712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 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       此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普遍调整和特殊调整相结合的 办法。调整水平按照2007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左右确定, 调整时要与退休人员的缴费年限、缴费水平和年龄等挂钩。在普遍调整的基 础上,对具有高级职称的企业退休科技人员、建国前老工人、1953年年底以 前参加工作的人员、原工商业者等退休早、基本养老金相对偏低的人员再适 当提高调整水平。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继续按照《中共 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人发〔20 0282号文件精神,切实解决部分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问题的意见〉的通 知》(中办发〔200329号)规定予以倾斜。       你可以在你城市有关退休的网站上进行查询你缴费记录,一时一个变化, 等你快退休了上面都有显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