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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绩效考核办法

【文章来源:】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4-08-19】 【点击量:

招生绩效考核办法

学校对参与招生的人员实行绩效挂钩的奖励办法,奖励金额与个人业绩和成本挂钩;

1、招办片区负责人

(1) 完成指标任务100%的,学校按100元/生的标准进行奖励;

(2) 超额完成指标任务的100%---120%的,学校按120元/生的标准进行奖励

(3) 超额完成指标任务的120%以上者(含120%),按150元/生的标准进行奖励;

(4) 完成指标任务80%--100%者(不含100%),按80元/生的标准进行奖励;

(5) 未达指标任务80%者(不含80%),按50元/生的标准进行奖励;

(6) 个人招生人数全校第一者,一次性奖励3000元;

(7) 招生成本最低者,一次性奖励3000元;(需招生人数不低于完成任务的80%且总数不低于50人才能计算该奖);

(8) 高于平均成本20%的,奖励降低一个档次;

2、本校教职工(非片区负责人)每招进一名新生,奖励150元;

3、班主任、学生

学校鼓励在校学生参与招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校生每招进一名新生,奖励200元,同时奖励其班主任50元;                                                  

     其他未尽事宜经学校领导研究后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