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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消防安全制度

【文章来源:】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4-08-19】 【点击量:

学校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室、办公室、学生宿舍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实验员两人同时加锁开、关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沙池、灭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图书馆、实训中心、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9、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10、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炉,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锅炉工要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严防事故发生;

11、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