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法规

学校安全教育制度

【文章来源:】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4-08-19】 【点击量:

学校安全教育制度

1、加强领导;建立由校长任组长,由副校长、班主任为成员的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校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工作;

2、教育学生饮水饮食要注意卫生,预防食物中毒;

3、教育学生右侧通行,走人行道,路上不抢道,不玩耍打闹,注意交通安全;

4、各班主任要教育学生课间活动不追逐打闹,不违反规定在楼梯处乱跑,不在楼上扒窗外望;不玩有危害他人的玩具,不准在校园内燃放鞭炮;

5、安全教育的时间可确定在校、班会、晨会中,可在集体组织的活动之前,也可渗透在各科教学之中;

6、财产管理确定专人负责,财务档案由主管会计负责,现金由出纳员负责;各个办公室的资料、物品、设备均由各个教研组长或办公室主要负责人负责;教室一切物品、设备由班主任负责;

7、后勤处设有校舍、设备检查记录,每月检查一次,若发现有危险应及时停用或维修,特别是夏季汛期,要提前做好防洪、防涝工作,确保师生安全;

8、值日教师要认真负责,非学校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学校;非本校及本校人员的机动车辆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或穿行学校;经许可进入学校的车辆要按规定路线行驶,不得影响学校教育教学活动;

9、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学校周围从事有毒、有害和污染(包括噪声)环境的生产经营活动;

10、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依傍学校围墙或房墙构筑建筑物;不允许在学校门前和两旁设置停车场、摆摊设点、堆放杂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