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法规

学生人身安全管理制度

【文章来源:】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4-08-19】 【点击量:

学生人身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人身安全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害学生人身安全;

2、学生在校园任何人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严禁老师、员工打骂学生;

3、学生之间应团结友爱,严防发生斗殴打架事件,伤害他人要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4、校任何部门不准组织学生开展有害学生身体健康的活动;如擅自组织造成后果的由组织者负全部责任;需要组织校外活动,必须按要求、按程序逐级申报取得批准,方可进行;

5、学校任何人无权对学生进行人身搜查、限制人身自由、扣压身份证或正常书信,更不准私拆他人信件、包裹;

6、不准歧视个别生理有缺限和“后进”的学生,所有学生在政治上一律平等;

7、学校应适当组织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对于有危险的劳动项目不得安排学生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