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评聘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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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4-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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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评聘管理办法
1、学校成立职称评定领导小组,指导每年的职称评聘工作;
2、办公室负责职称评聘的具体工作,全面协调上报的各项材料;
3、符合职称评定的,要严格按照按照市人社局规定的具体程序办理;
4、学校评聘领导小组进行前期的必要评定,择优上报;
5、职称评定按照上级文件办理;职称聘任必须具备带完一届班主任,考核一个月合格后聘任;正在带班主任满一学期以上者考核一个月,考核合格后给予聘任;未带班主任者,带满一个学期后,考核一个月合格后给予聘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