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4-08-19】 【点击量: 】
1、借书证的发放及使用
(1)本校教职工凭工作证领取借书证;
(2)学生入学后,凭学生证在图书馆交本人1寸照片一张,领取借书证;
(3)领取借书证时,要在借书证登记本上签收,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代借;
(4)凡职工调离,学生毕业或其他原因离校时,应将所借图书还清,交回借书证;
(5)要爱护借书证,妥善保管,若使用途中遗失,不能如数交回,要加倍赔偿;
2、借书范围、数量和期限
(1)馆藏图书中,各种辞典、字典、百科全书、年鉴、手册等工具书,画册,善本,绝版书,限级内部书等,概不借出,分别陈放在参考资料阅览室,使用者可到有关资料室查阅;
(2)借书册数:凭借书证借书,教职工每人不得超过3册,学生每人不得超过2册;
(3)借书期限:教师借教学和参考书,限期6个月,因教学科研需要延期使用的专业参考书,可办理续借,教职工借阅,限期3个月;学生借用专业书和一般图书,限期一个月,文艺、小说书不得超过15天,不办理续借;
(4)凡限期借阅图书,按限期规定归还;超过期限,每天每本书罚款2角;
(5)每学期清理一次借阅图书;
(6)借出的图书,如遇本馆需要时,不管是否到期,本馆可以随时索回;
3、其他要求
(1)凭借书证入馆,不准带书包和包袋进入书库;
(2)严禁在书库内吸烟、乱丢纸屑,严禁高声喧哗;
(3)读者要爱护图书,保持图书清洁,禁止图书馆吸烟;
(4)读者所借图书不准划线、圈点、批注,以免损坏图书,影响别人借阅;更不得污染、撕毁,如有上述情节,除批评教育外,应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