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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推荐安徽省中等职业教育评估省级专家库成员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人:凌新】 【发布时间:2015-03-09】 【点击量:

皖教秘职成〔2015〕19号


各市、县(区)教育局,有关高等学校,各省属中专学校,有关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学会:

为落实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构建我省教育质量保障体系,进一步加强教育评估专家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决定更新充实中等职业教育专家人才库。省教育厅将在各单位推荐的专家中遴选符合条件的同志进入专家库。现就专家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高,热爱教育事业,熟悉职业教育教学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工作能力较强,有高度的责任心和敬业、合作精神,公正廉洁,坚持原则;

3.具有较强的教育评估指标体系研发能力和文字功底;

4.年龄一般不超过58周岁,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个别评估经验丰富者可放宽到60周岁,身体健康。

二、具体条件

   (一)教育管理与研究类

   1.从事专业类别:教育管理、职教研究。

   2.从事职业教育行政管理工作或学校教学管理工作5年以上,具有一定的行政管理经验和组织领导水平,在本单位有良好的声誉和威望。教育研究类专家要求从事职业技术教育研究10年以上,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在本领域有较深的造诣,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权威性。各市教育局职业教育教研员可直接推荐进入专家库。

   (二)专业技术类

   1.从事专业类别:农林牧渔、资源环境、能源与新能源、土木水利、加工制造、石油化工、轻纺食品、交通运输、信息技术、医药卫生、休闲保健、财经商贸、旅游服务、文化艺术、体育与健身、教育、司法服务、公共管理与服务、其他等共19大类。

2.从事相关专业教学、科研、实际操作工作5年以上,具备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含高级技师)。了解省内外职业教育发展现状和发展方向,熟悉省内外行业、企业对本专业技能操作的要求。在本领域有较深的造诣,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权威性。可以担任省级大赛裁判工作。国家中职改革发展示范校校长、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教导主任,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校长、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教导主任,行业协会、学会、知名企业负责人可直接推荐进入专家库。

  三、推荐名额及程序

除直接入库专家外,市教育局各推荐5-10名专家;县(区)教育局各推荐5-8名专家;高校各推荐5-10名专家;国家中职改革发展示范校各推荐3名专家;有关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学会各推荐3名专家。推荐专家2名及以上的应属不同专业。高校、省属中专学校、有关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学会直接上报;其他中职学校由市、县(区)教育局统一上报。

市教育局负责联系本级人社、财政相关部门推荐专家人选各2-3名;专家推荐表、汇总表由人社、财政部门填写并盖章,由市教育局统一上报省教育厅。职教集团牵头学校负责联系职教集团内知名企业推荐专家人选,各职教集团推荐专家8-10名;专家推荐表、汇总表由企业填写并盖章,由职教集团牵头学校上报省教育厅。

  四、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专家人选的推荐工作,认真组织,严格遴选,切实把职业道德好、业务水平精湛、秉公办事、同行公认的优秀专家推荐上来。省教育厅将在各单位推荐的专家中挑选符合条件的同志成立安徽省中等职业教育评估省级专家库,并向入选专家颁发聘书,聘期两年。

2.各单位要确保专家信息的安全、准确和完整性。相关表格可在安徽教育评估网http://pgzx.ahedu.gov.cn下载中心下载,填写时不可改变格式。

3.各单位于2015年3月31日前将专家推荐表和汇总表加盖公章后邮寄至省教育评估中心;同时将电子稿(word或excel格式)发至zhjpg@ahedu.gov.cn。

   

联系人:杨      电话:0551-63608545

武庆鸿    电话:0551-63608546

邮寄地址:合肥市金寨路188号省教育考试院东区二楼

邮政编码:230022


附件1专家推荐表.doc

附件2专家汇总表.xls


                       

                              安徽省教育厅

        2015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