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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指导方案编印有关工作的函

【文章来源:】 【发布人:凌新】 【发布时间:2014-12-05】 【点击量:

各专业教学指导方案牵头编写学校:

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指导方案编写工作的通知》(皖教秘职成〔2013〕11号)要求,从2013年开始,我省着手开发计算机应用、护理、数控技术应用、机电技术应用、学前教育、电子技术应用、汽车运用与维修、农业机械使用与维护、建筑工程施工、旅游服务与管理等10个专业教学指导方案,目前10个专业教学指导方案已经编制完成,并由省教育厅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联合予以发布。现就做好方案编印有关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编排。请各专业教学指导方案牵头编写学校按照模板及格式要求(见附件1—4),使用专业排版软件进行排版,编排齐、定、清稿后,于2014年12月19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其中,前言内容由省教育科学研究院职教研究室负责编写。

二、印制。经审稿同意后,各专业教学指导方案牵头学校负责按要求组织印制单行本,印制数量在500份左右。

三、发放。各专业教学指导方案印制完成后,牵头学校应将单行本免费赠予各市、省直管县教育行政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以及有关中等职业学校,供学习、交流和使用。

各有关单位在工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省教育厅联系。

联 系 人:省教育厅职成处胡晶晶(电话:0551—62813515),

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段红(电话:0551—62614240)

电子邮箱:35895224@qq.com

附件:1.封面模板

2.目录模板

3.内容模板

4.格式要求

安徽省教育厅职业与成人教育处

安徽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201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