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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中西部地区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

【文章来源:】 【发布人:凌新】 【发布时间:2014-03-28】 【点击量:

教职〔1998〕3号

现将《关于加快中西部地区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贯彻落实。执行中有何情况与问题,请及时报我委职业技术教育司。

关于加快中西部地区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加快中西部地区特别是西部地区、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发展职业教育的紧迫感。多年来,中西部地区的职业教育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涌现出一批成效显著的地区和学校。但是,由于各种原因,与东部发达的地区相比,我国中西部地区特别是西部地区职业教育的发展还有较大差距。到1996年,西部地区仍有6个省(市、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年招生数和在校生数占高中阶段招生数和在校生数的比例不足50%;职业教育的层次结构、学校布局、专业设置以及办学形式等方面还不能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要求相适应;职业教育的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需要进一步健全和改革;经费投入不足,教育设施、设备亟待改善,职业学校的教育教学水平有待提高;忽视职业教育的现象还程度不同地存在等。

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明确指出,中西部地区要加快改革开放和开发。中西部地区要逐步缩小与东部经济发达省市的差距,要实现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的转变,必须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全国都应关心和支持中西部地区职业教育的发展。但是,要根本改变中西部地区职业教育的面貌,最根本的要靠调动本地各方面的积极因素,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因此,中西部地区要认真贯彻落实《职业教育法》,进一步提高认识,坚定信心,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改革和发展职业教育作为实现经济增长的重要战略措施,努力加快职业教育发展步伐,提高职业教育水平,为当地经济振兴和社会进步奠定基础。

二、探索符合中西部地区实际的职教模式。发展中西部地区的职业教育,既要认真学习借鉴其他国家和我国较发达地区的先进经验,更要坚持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出发,从中西部地区的实际出发,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效益,走有自己特色的职教发展路子。

在办学方向上,要坚持为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努力使职业教育在推动当地支柱产业、特别是“两高一优”农业的发展,推动产业结构的调整和经济效益的提高,促进劳动就业和农民脱贫致富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在满足当地人才需求的前提下,也可发挥自身劳动力资源丰富的优势,根据劳动力有序流动的需要,适当发展劳务输出型的职业教育。

在教育结构上,要实行三教统筹,大力发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职业教育。根据目前经济和教育发展水平,西部地区特别是农村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职业教育层次结构的重心不能急于求高,应以中等职业教育为重点,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初中阶段的职业教育,广泛开展职前和职后的各种职业培训。同时,根据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的需求,积极稳妥地发展高等职业教育。

在专业设置上,应重点保证资源开发等支柱产业的需要。我国中西部的大多数地区农业仍是主要产业,必须把办好农村职业教育,特别是农业职业教育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

在办学形式上,应该更加灵活。要坚持职前和职后沟通,学校教育和培训结合,全日制和部分时间制结合。特别是面向农村培养有创业精神的新型农民的农业职业教育,应以适应当地需要为原则,在灵活办学上求生存、求发展。

在教育资源配置上,要突出重点。中西部地区财力、物力紧缺,更要防止分散和重复办学,努力提高教育投资效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集中力量兴办骨干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一般每个县应首先办好一所,在人口特别稀少和分散的地方也可每个地区办好一至二所。骨干示范性职业学校要在人才培养、科技推广、生产示范、信息服务、促进农民脱贫致富等方面发挥多功能作用,在当地职业教育发展中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县级骨干示范性学校要与乡、村的职业学校、农民文化技术学校加强联系,分工合作,形成农村职业教育网络,提高职业教育的整体功能和效益。

三、建立有效的职业教育运行机制。要加大政府对职业教育工作的统筹力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把职业教育纳入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制定推动职业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配置各类职业教育资源,统筹安排招生就业工作,使实施同层次职业教育的各种教育机构之间公平竞争,促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鉴于职业教育的发展涉及教育、劳动、人事、计划、财政等诸多部门,建议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成立职业教育协调机构,研究制定推动当地职业教育发展的具体措施。

要加强职业教育与科技、经济的结合。在城市要加强教育与行业部门之间的合作,加强校企合作。职业教育要主动为促进劳动就业服务,积极开展转岗、转业培训,参与实施再就业工程;在农村要加强农科教结合,职教与扶贫结合,使教育发展目标与农村经济发展目标衔接配合起来,使经济开发、扶贫开发和“星火”、“丰收”、“燎原”计划项目的实施与人才培养和技术培训有机结合,统筹使用各方面拥有的技术力量和基地设施,统一筹措,合理安排各方面的资金。

要调动行业、企业及社会各方面兴办和支持职业教育的积极性。随着经济体制的转变和市场经济的发展,中西部职业教育的发展要更好地调动和发挥行业、企业及其他各种社会力量的积极性。要按照《职业教育法》的要求,进一步把各方面的职责具体化,落实企业承担对本单位职工和准备录用人员实施职业教育的义务。要积极鼓励和支持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依法兴办和支持赞助职业教育,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联合办学。联合办学可成立校董会,对学校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要重视和支持职业学校发展校办产业。要充分发挥职业学校在人才、技术和信息等方面的优势,结合学校教育教学的需要、当地经济和学校自我发展的需要确定校办企业的发展项目。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在发展校办产业所需的场所设施、起步资金、管理干部、产销渠道等方面给予支持,在税收政策上给予优惠。

要积极推进职业教育证书制度和毕业生就业制度的改革。从加快提高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出发,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根据《职业教育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措施,推进实施学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两种证书制度,落实劳动者就业、上岗前必须接受必要的职业教育的制度,从而推动职业教育的发展。

四、国家鼓励东部地区与中西部地区之间积极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职业教育交流与合作,支持中西部地区的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在继续搞好已往职业教育省与省之间合作的基础上,根据国务院关于组织经济发达地区与经济欠发达地区开展扶贫工作的精神和国务院确定的省(市、区)与省(市、区)之间的协作关系,国家教委将组织东部地区的部分省(市)与中西部地区的部分省(市、区)之间结成对子,进一步加强交流与合作,共同研究、确定合作内容和项目,帮助中西部地区改革和发展职业教育。建立合作关系的省(市、区)应鼓励双方的地区与地区、学校与学校之间加强合作。东部地区的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应带头与中西部地区的职业学校建立校际联系,一般应与中西部地区的一所职业学校建立校际联系。国家教委将认真总结交流与合作的经验,评估、表彰取得显著成效的典型。

五、切实加强师资队伍和职业教育管理干部队伍建设。地方各级政府和教育等有关部门要下大力气,通过多种渠道,培养一批有志于职业教育事业的教师。加强委属和地方职教师资培训基地建设,国家设立职教师资培训基地中央补助项目,扩大委属职教师资培训基地的服务功能和培训能力,更多地承担为中西部地区培训职教师资和管理干部的任务。为加强教师后备队伍建设,国家将在高等教育规划内安排一定的名额用于对职业学校学生的对口招生,将在干部和教师培训进修的名额安排上对中西部予以一定倾斜并在收取费用上给予一定优惠。各级政府要制定优惠政策,吸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到中等职业学校任教。职业教育应建立专兼结合的教师队伍,各地应选聘部分科技人员、能工巧匠等兼任职业学校教师。

六、多方采取有效措施,增加对职业教育的投入。国家继续多方面支持中西部地区职业教育发展,并根据中西部地区职业学校的承受能力,通过有关金融机构增加用于中西部地区的职业教育专项贷款数额。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适应职业教育事业发展的要求,逐渐增加职业教育专款数额;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研究设立职业教育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