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 【发布人:盛绍杰】 【发布时间:2014-08-14】 【点击量: 】
阜阳工业经济学校 学生资助工作月巡查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意见》(财教[2012]376号)和《关于做好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财教明电[2012]3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一、学生资助工作月巡查制度是指每月定期对校属各班级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实施情况的巡视检查、监督等监管活动。 二、月巡查工作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学生资助办公室负责实施,必要时可邀请教务科、财务科、招生办、学保科等人员参加巡查组加强督查。巡查组成员要认真履职尽责,充分发挥巡视工作的监督指导作用,有效地督促学生资助工作的扎实开展。 三、巡查的内容为各项学生资助工作政策贯彻落实情况、资助资金的发放情况,特别是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评审与发放,校内资助的落实情况,资助认定程序、证明材料,核实当月受助学生人数、大龄段学生资助工作等情况,可根据年度资助工作要点确定当月巡视重点内容。 四、学生资助办公室每月要对2至4个班级学生资助工作情况进行实地巡查,进班核实受助学生人数,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进行,做好督查和指导工作。 五、学生资助办公室要制定年度巡查计划,合理安排月巡查时间,巡查工作做到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填写各种检查记录,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要求限时整改。 六、月巡查结果纳入班级学生量化年度考核内容。 七、本制度由学生资助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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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