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 【发布人:盛绍杰】 【发布时间:2014-08-14】 【点击量: 】
阜阳工业经济学校中职免学费及中职资助对象认定的管理与实施办法
为认真做好中等职业学校中职免学费及资助对象的认定工作,保证国家和省制定的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免学费及资助政策落到实处。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 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意见和工作要求》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认定原则与标准
1.中职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
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在校城市学生的10%确定。
2.中职教育国家助学金制度
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在校学生的15%比例确定。为切实减轻贫困地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家庭经济负担,根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有关精神,将六盘山区等11个连片特困地区和西藏、新疆南疆三地州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助学金范围。
二、认定工作的组织管理
我校在中职免学费及资助学生认定实施过程中制定了严格的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实行三级管理负责制:
1.以班级为单位,成立以班主任任组长,学生干部和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认定评议小组,负责本班级中职免学费及资助对象的认定与民主评议工作。认定评议小组成员中,学生代表人数视班级人数合理配置,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一般不少于班级人数的10%。认定评议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应在本班级范围内公示。
2.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承担中职免学费及资助对象认定的组织与管理工作。负责审核各班级推荐上报的中职免学费及资助学生情况,提出拟确认为中职免学费及资助的学生名单,并予以公示。
3.学校成立了以法人代表周波同志任组长、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校中职免学费及资助学生的认定工作,制定本校中职免学费及中职资助对象认定的实施办法,负责公示并审批确认本校中职免学费及资助对象名单。
三、认定程序
中等职业学校中职免学费及资助学生认定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
1.在寄发《入学通知书》时,对学生要随寄《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免学费申请表》及《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每学年开学时,启动中职免学费及资助对象认定工作,并于10月底前向上级部门上报认定结果。 需要申请认定为免学费及资助的在校学生,要如实填写《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免学费申请表》和《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并附相关部门证明材料。
2.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免学费申请表》及《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对照本学校确定的认定标准,并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等情况,认真进行评议,确定本班级中职免学费及资助对象名单,由班长和班主任签字后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进行审核。
3.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要认真审核班级认定评议小组申报的初步评议结果。如有异议,应在征得认定评议小组意见后予以更正。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审核通过后,要将中职免学费及受助对象名单,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4.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根据公示结果将中职免学费及受助对象初步认定名单,提交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审批。经审批确认定后的学生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享受免学费及中职资助待遇。
四、认定工作的监督检查
中等职业学校中职免学费及中职资助对象的认定是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一项工作,我校全面、细致地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将认定工作作为每个学年开学初的重要任务进行布置。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学生管理、财务、纪检等部门加强对班级认定评议工作的监督与指导,发现问题,坚决纠正。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和班主任每学年应定期对中职免学费及资助对象对象进行一次资格复查,并不定期地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受助学生对象,通过信件、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受助资格。
学校设立了中职免学费及中职资助对象认定工作举报投诉信箱和电话,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切实加强了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诚信教育,建立学生个人诚信档案,教育学生如实提供家庭情况,及时告知家庭经济状况显著变化情况。如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发生显著变化,学校应及时做出调整。
阜阳工业经济学校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