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 北京师范大学继续教育与教师培训学院网络教育部】 【发布人:教学支持服务中心 】 【发布时间:2019-09-01】 【点击量: 】
师继网教[2019] 62 号
各学习中心:
从即日起启动201909批次学位论文写作工作,现将具体工作要求说明如下:
一、学位论文写作条件规范及要求
学位论文写作是申请学位的必要环节,需符合学位论文写作条件者方可进行写作,具体写作条件请参见附件1《北京师范大学网络教育本科学生学位论文写作管理规定》以下简写为《规定》。
二、学习中心选课
请各中心在9月3日前完成平台选课,并填报附件4发送至张老师邮箱:zhangfujuan@scett.bnu.edu.cn 。
三、学生选题
学院提供的论文题目仅供参考,学生必须进行细化后使用 (建议自拟题目)。学位论文必须是学术性类型的论文,不允许提交实践调查报告类型的学位论文;论文题目一经确定,无特殊情况,不允许变动。
四、论文写作进度(具体详见附件3)
1、论文选题:8月28日—9月11日。
2、提纲写作:9月12日—10月8日,截止10月8日当日尚未提交论文提纲者,系统自动取消本次学位论文写作资格。
3、论文写作:10月9日—11月25日,平台在11月25日24时自动关闭,论文写作结束。
五、论文写作动员
论文动员是论文写作中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本次学位论文动员时间:8月28日—9月15日,望各中心尽快做好动员工作,保证学生的论文写作。
六、学位论文成绩评定
1、论文答辩:学位论文初评成绩良好(含)以上并通过查重检测者,需全部参加学位论文答辩;初评成绩为合格并通过查重检测者,可以在答辩日前三个工作日提出答辩申请,具体请参见《规定》。
2、抄袭:学院将严格查处论文抄袭行为,无论任何环节发现论文有抄袭行为者,当即取消其写作资格,成绩评定为不合格。
3、答辩延迟:如学生无法参加本批次学位论文答辩,需在答辩日前三个工作日做出延迟答辩申请,请中心将申请文档发送到张老师邮箱:zhangfujuan@scett.bnu.edu.cn ,邮件确认后方可安排在下一批次答辩。如无申请,视为放弃答辩,论文成绩不合格。
学位论文写作是重要的教学环节,在时间安排上也比较紧迫,请学习中心接到本通知后即刻着手相关工作的落实,确保按时间进度的规定完成工作。如有问题,请咨询学院张老师 010-588073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