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 北京师范大学继续教育与教师培训学院网络教育部】 【发布人:教学运行中心 】 【发布时间:2019-03-19】 【点击量: 】
师继网教[2019] 18 号
各学习中心、各位学生:
为适应远程教育学生的学习特点,更好的发挥学生自主学习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201903学期继续实施学习过程的考核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903学期运行基本要求
(一)学习过程的考核课程:
1.0271 《心理学史》
2.0279 《健康心理学》
3.0657 《书法创作导论》
4.0644 《二王行书临摹与创作》
5.0615 《幼儿教师专业规范与行为礼仪》
6.0616 《幼儿园环境创设》
7.0145 《少年儿童法律保护》
8.0132 《小学语文教学论》
以上8门课程日常学习过程记入平时成绩,以上课程的所有选课学生(含重修)都在考核范围以内;
(二)考核时间段为2019年3月15日至2019年6月25日,以本时间段内统计的学习过程数据为准核算成绩;
(三)期末“学习过程”与“课程作业”两部成绩分合并记算为 “平时成绩”,最终按40%的比例记入课程总成绩。
二、日常学习过程数据统计内容
学生进入视频课件学习后,系统将开始记时,每隔15分钟学生须点击确认后,方能进行在线学习时间累加,如不点击确认则学习时间计时停止。
学习课件个数以课程列表中的每个视频课件的点播情况为记数依据,每个视频课件学习时间大于5分钟才记录有效学习课件个数,同一视频课件重复播放多次时不累计。
学生在课程的BBS模块中就与课程相关的话题或热点问题进行主题发贴或回贴。学院将以课程为单位分别对所有学生的发贴、回贴进行日常监控及数量统计,并对发贴的内容进行审核管理。
除以上数据外,学院还对学生登录的平台次数、在线总时长等学生总体学习情况进行数据统计,学生及学习中心可以在平台查询相关数据。
三、日常学习过程成绩核算原则
学习过程成绩总分计20分,含三个部分,记分原则如下:
1、在线学习时长记入成绩的评分原则
在线学习时间占课程总学时的比例在60%以上的记10分;在50%以上的记8分 ;在40%以上的记6分;少于40%的不记分。
2、学习课件个数记入成绩的评分原则
学习课件个数占课程总课件数的比例在60%以上的记4分;在50%以上的记3分 ;在40%以上的记2分;少于40%的不记分。
3、课程BBS交互记入成绩的评分原则
学院将对课程BBS交互模块中学生参与的发贴、回贴的数量及内容进行综合性评价。一个发贴2分;一个回贴1分。BBS交互部分记分最高值为6分。
发贴、回贴的内容须与课程及学习内容相关、积极、健康,无关内容学院可视情况将进行删除,不记分或扣分。
日常学习过程记入平时成绩记分原则 | |||||
在线学习时间评分原则 | 学习课件个数评分原则 | 课程BBS交互评分原则 | |||
学习时间比例 | 记入分数 | 学习课件个数 | 记入分数 | 发贴 | 回贴 |
≥ 60% | 10分 | ≥ 60% | 4分 | 一个发贴2分 | 一个回贴1分 |
≥ 50% | 8分 | ≥ 50% | 3分 | ||
≥ 40% | 6分 | ≥ 40% | 2分 | ||
< 40% | 0分 | < 40% | 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