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2-05-01】 【点击量: 】
阜阳工业经济学校新校区交通影响评价采购项目成交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阜阳工业经济学校新校区交通影响评价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2022020
招标方式:询价
采购日期:2022年5月1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阜阳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清河办事处一道河中路7号
成交金额:80000.00元。
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满足采购需求。
评审委员会名单:张庆国、姚德秀、李雪丽
采购人:阜阳工业经济学校
地址:阜阳市颍州区阜南路889号
联系人:刘浩
联系方式:15305585902
采购办公室:阜阳工业经济学校采购办
地址:阜阳市颍州区阜南路889号
联系人:段老师 联系电话:0558-2703272
收费标准:按询价文件规定收取 收费金额:0元
公告期限: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5月5日(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阜阳工业经济学校采购办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阜阳市颍州区阜南路889号,联系电话:0558-2703272。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阜阳工业经济学校办公室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8-2703258。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阜阳工业经济学校采购办
2022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