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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培训班

【文章来源:】 【发布人:姜亮】 【发布时间:2016-03-30】 【点击量:

  2016年3月29日,市财政局召开了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培训会议,市财政局调研员杨海涛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



  杨海涛在布置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时强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时间紧、任务重、工作难度大,希望各部门单位密切配合、克服困难,扎实推进,确保资产清查的各项任务圆满完成。为此,他提出三点意见:



  一是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资产清查的意义。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关于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要求的有效举措。通过资产清查,摸清行政事业单位“家底”,有利于夯实管理基础,有利于促进资产合理配置,为预算编制和审核提供可靠依据。开展资产清查能够从资产的数量、价值、结构、使用状况等多层面准确反映政府财务、资产情况,为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奠定基础。


  二是明确任务,扎实推进资产清查工作。根据省厅要求,市财政局制定了2016年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原则、目标、清查基准日和范围,确定了工作内容、步骤以及工作要求。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分级实施”的原则,市直各部门应及时制定清查工作方案,迅速启动资产清查工作,按照财务隶属关系、负责所属单位资产清查工作。


  三是狠抓落实,确保资产清查工作按期完成。各主管部门和单位要建立由资产、财务、纪检、人事、基建、后勤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资产清查组织和工作机构,负责领导和实施本部门、本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单位法人代表是资产清查的第一责任人。各部门、单位要如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不得干预社会中介机构依法执业,确保清查结果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对资产清查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法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最后,由相关人员对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报表格式及编报要求及操作系统使用方法进行了讲解,并进行了现场解答。市直各部门、单位资产管理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具体经办人员400余人参加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