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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工业经济学校物资管理制度

【文章来源:】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3-05-31】 【点击量:

                          阜阳工业经济学校物资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物资管理,保障教育、教学及广大师生员工的生活、学习需要,不断完善管理机制,使物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以下制度。

   1、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必须贯彻“合理调配、管用结合、物尽其用”的原则,严格做好固定资产登记,入库建帐工作。同时物资管理应做到帐、物相符,出、入库有登记,验收有凭据、领用有手续的原则。

  2、学校所购买的一切物品必须先办理入库手续,否则财务不予报账。物资设备的入库、发放、均应入帐登记。同时严格物资入库手续,若发现购进的物资设备质量不合格或数量短缺等有关问题,应拒收入库。

 

3、学校各部门领取(借用)物品时,需经办人填写单据,经学校统一审核签批,再到仓库领取,否则保管员有权拒绝发放。领取(借用)物品时,要先认真核算,不能超额领料,一定要有成本观念、物控意识。保管员发放物品时要做到:一核对、二发料、三减数。 对所有发放凭证,要妥善保管,不得丢失。 物品发好后,要马上入帐,做到帐目进出平衡。

 

4、 仓库内的物资,必须按类别分库存放,并保持仓库整洁卫生,通风透气,做好防潮、防霉、防锈、防火防盗等工作,要保证使物资经常处于完好可用状态。

 

5、 临时购买的低值易耗品、消耗品,可根据学校要求酌情入库。教职工借用学校的物资,应需注明使用期限、并要妥善保管,不得擅自转借、改装或搬离学校,到期后应主动归还。

 

6、仓库物资应做到日清月结,年终盘存,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对回收残损设备应及时组织维修,尽量做到物尽其力,财尽其用,减少浪费。对予报废物品、过期物品应及时清理后上报学校,经校领导研究批准后方可销帐。


   7、仓库保管员应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坚守工作岗位,学习物资管理知识,熟练应用电脑,不断提高自身管理素质,做好物资供应及发放工作。

 

 

 

 

 

2012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