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 【发布人:学保科】 【发布时间:2016-04-11】 【点击量: 】
一、门卫必须24小时在岗,不得擅离职守。绝不允许出现上班时间脱岗。
二、正常上课期间对外来人员必须问清工作单位、姓名及事由后联系被访人,经允许后先登记再请其进入;如遇直接来找校领导的陌生人员,必须由门卫电话联系相关领导,确认后才准予入校;如遇上级主管部门或其他单位工作人员来我校检查、指导工作,应及时电话报告校长办公室或与相关科室联系,并指引来访人员进校,指挥其车辆按要求停放;被访人不在学校,要婉言拒绝其进入学校。
三、门卫要严把货物、车辆进出关。货物出校门,必须出具相关科室领导和保卫科签字的《公物出门证》,经确认后才能放行。
四、本校教职工及上级部门(财政局、教育局)车辆进校,应指引其到指定停车区停放。校外机动车辆一律不准入校(特殊情况除外,如:为学校施工的车辆)。消防车、救护车和执行公务的警车应及时放行并指明路径。
五、学生未经班主任批准,不得随意离校出门。学生因生病或其它特殊情况的确需要出门时,必须持班主任签字的请假条到门卫处填写学生外出登记表后方能离校。门卫严格登记并要妥善保存学生请假资料。
六、严禁各种商贩或推销员进入校园。
七、保持大门、小门常关。大门要上锁,小门上插销,无人员、车辆进出时大门、小门要关闭。放学开门以学校铃声为准,不得提前开门。
八、新闻媒体来校采访,必须持有记者证及采访介绍信并经门卫电话联系学校办公室,学校办公室同意后方可进入。
九、门卫负责校门一带卫生保洁,坚持每天清扫一次。
十、严禁门卫人员和来访人员或学生发生争吵,如遇滋事的来访人员或学生应及时联系物业领导及保卫科协调处理。
学保科
2016年3月30日